近日,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克扣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对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根据通报,这2起典型问题分别是,古田县大桥镇梅坪村村民主任雷德现办理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雷德现明知其母亲不符合入保条件,却利用职务便利,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使其母亲于2013年11月起享受低保。2015年10月,在大桥镇政府开展2016年度城乡低保年度动态调整申报工作中,雷德现仍未将其母亲予以删除,继续列入2016年低保补助对象。因雷德现曾已于2014年8月因贪污错误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在处分期间,又因违反党的群众工作纪律错误,2016年8月,古田县纪委给予雷德现开除党籍处分。
寿宁县平溪镇龙头坑村支部书记吴远德、村民主任吴呈明办理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平溪镇政府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2013年,吴呈明明知其侄儿吴某不符合入保条件,却将其列入低保补助对象;2014年,吴呈明、吴远德私下商议调整民政部门给该村增加的3个低保名额;2015年,吴远德明知其朋友沈某不符合入保条件,却将其列入低保补助对象;2015年,吴呈明明知其妻子、女儿不符合入保条件,也将其列入低保补助对象。吴远德、吴呈明在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致使龙头坑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2户15人享受低保政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6年12月,寿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吴远德、吴呈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案例,涉农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优亲厚友,谋取私利,使扶贫济困的政策被卡在了“最后一公里”,流进某些基层干部及其“自己人”的腰包。虽然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涉案金额不大,但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必须严肃查处,绝不放过。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克扣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