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急需建立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虽然发展迅猛,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诚信问题。据统计,部分网络贸易假劣商品达40%以上,“双11”刷单额占贸易额30%。此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很突出。实体工业、商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难以适应电子商务贸易。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缺失,存在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存在源头追溯困难,取证手段不足,消费者权益维权难等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建议建立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奠定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础,不断提高电子商务监管水平。对此,刘平均委员有两个建议:
首先要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颁布《电子商务商户实名制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对电子商务平台商户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从而实现线上线下的一一对应,强化监管。
其次要制定商品网络贸易技术标准。加快研制《电子商务交易商品可追溯通用规范》、网上抽查、网上取证等推荐性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子商务产品交易,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