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画
想参团旅游,千万别说你是记者,也别说你是导游或外宾,不然,这家旅行社很可能将你拒之门外。5月29日,一位准备出游云南的女市民,莫名其妙地遭遇厦门航空国际旅行社的“参团限制”,理由只有一个:她爱人是记者。“怕记者?也怕导游?还怕外国人?这旅行社的生意真是越做越蹊跷了!”该女市民很纳闷(5月30日《海峡导报》)。
厦航国旅接客设限,“记者、导游、旅游从业人员、外宾等”被列“黑名单”。真是奇了怪了,送上门的钱不想赚,游客居然被旅行社单方设立“黑名单”。来而不往非礼也,按照对等原则,你设我的“黑名单”,我设你的“黑名单”。旅行社可以被列入“黑名单”吗?谁说了算?
普通游客说了算。旅游行程缩水,经常被要求购物,游客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诉索赔,并且可以用脚投票,下次旅游再也不找这个旅行社,而且可以实话实说提醒世人。
媒体记者说了算。记者肩负着社会监督的职责。记者见多识广,比普通市民更容易察觉到旅游行业的弊端或者黑幕,并能深入调查,旅行社黑不黑,记者自然可以说得一清二楚。
旅游同行说了算。局外人往往不能一针见血,堡垒最怕从内部攻破,旅行社黑不黑,同行心里最清楚。不合法的“黑名单”等行为,可能会让同行忍无可忍: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外国友人说了算。旅行社拒绝外宾报团,侵犯了外宾的国民待遇权利,即所在国给予外国人以本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法律意识强的外国友人当然可以拍案而起。
法院判决说了算。普通游客、媒体记者、旅游同行、外国友人都可以依法起诉接客设限的旅行社,如同对欠账不还的某些老赖曝光一样,法院可以把旅行社列入“黑名单”,以儆效尤。
胆大妄为的旅行社应该被列入社会的“黑名单”,就是要让它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或严厉声讨,或依法维权,或用脚投票,或严肃惩处。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要么“刮骨疗毒”,要么彻底退市,看看旅行社还有多少胆量愿意走在通往“黑名单”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