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在给予广大消费者便利的同时,由于监管的缺失,导致大量虚假广告乘虚而入,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误导和陷阱。笔者近日就在网上遭遇了“李鬼”,并深感其猖獗。
当时,家中有煤气灶无法点燃,经反复拨打该公司保修卡监督电话,一是空号,一则不通。无奈之下通过搜索引擎查找保修电话,没想到排名最靠前的一家该公司售后服务竟是“李鬼”假冒,上门维修不仅没修好,反而索取了高额修理费、上门费和零件费,令人叫苦不迭。使笔者深为担忧的是,煤气灶还有个安全问题,经常听到有煤气泄漏导致的人命和爆炸事件的发生,这类不是专业人员的“李鬼”除坑害百姓外,还留下了一系列安全隐患。想到这里,惊出一身冷汗。由此,笔者向公安部门投诉,对方回答立案必须超过3000元以上;我向工商部门投诉,对方回答你必须说出“李鬼”的公司地址、注册区域才能查办;我向该品牌厂家反映,对方回答“李鬼”的事只能由“李鬼”自己负责;我向刊载这一虚假广告的网络反映,对方回应它们没有人力对海量信息进行资质检查……总之,一句话,打击“李鬼”很难很难,“李鬼”依然高枕无忧,行骗无阻,网络成了他们的避风港。
现在,随着网络日益普及,受骗上当者正越来越多,“李鬼”公司所涉及非法经营的范围越来越广,除煤气灶、热水器等外,空调、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油烟机等家用电器无所不包,甚至连搬场公司、清洁公司、快递公司、医疗医药、在线购物、银行信贷、男女相亲……连一些老字号品牌企业也频遭网上“李鬼”困扰。网上虚假广告可谓铺天盖地,到处撒网,引人上钩, 严重冲击着社会的诚信体系。为了以假乱真,“李鬼”公司的介绍、图片都从正规公司网站拷贝而来,让普通消费者防不胜防。
面对网上“李鬼”现象日益猖獗,有关部门应加快修改和完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网络广告明确纳入其执法范围;立法前,可先制定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行政法规,改变无法可依,无人监管的现状。其次,网络发布平台应提高网络广告的准入门槛,逐步建立对网络广告的审查制度和虚假广告的黑名单制度,并公布网上投诉热线,加大打击力度。最重要的是,发动社会大众共同监管。
网络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引导网友积极评论网络公告,如果该网络广告不敢留下大众评论,一是说明自己心虚;二是它不敢面对大众评论,即可视为其可信度较差,取消它的网络公告资格顺理成章,由此,能大大减少消费者的受骗上当,最终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干净的网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