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香港《文汇报》5月14日报道,欧盟最高裁判机构欧洲法院13日裁定,民众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要求网络搜寻引擎谷歌删除有关个人资料的搜寻结果,即享有“被遗忘”的权利。
报道说,有关裁决影响可能非常深远,尤其是对在网上搜寻个人资料等相关行为。有业界人士形容,判决为“欧洲大规模私人信息审查打开大门”。谷歌对判决表示失望。
据报道,此次案件源于一名西班牙男子在谷歌搜寻自己的名字时,发现一篇1998年有关他因断供而被迫拍卖物业的报章报道,他认为私隐被侵犯,先后在西班牙法院以至欧洲法院提出诉讼。
裁决认为,一般人应该享有“被遗忘权”,即在某些信息属于“不足够、无关系或已过时”的情况下,他们有权要求谷歌从搜寻结果中移除相关连结,不过在有关信息涉及公众人物或公众关注事件的情况下,则不受此所限。
谷歌在案中一直坚称,公司没有控制任何讯息,只是提供在网上自由存在的信息的链接,又指出强制删除讯息的做法相等于审查。
有业界人士担心,此次先例一开,未来会有数以万计的欧洲人要求删除自己在网上的官司或公开信息,形成“大规模私人信息审查”。
分析也指出,这意味今后任何人只要不喜欢自己在网上的旧信息,都可要求谷歌等搜寻器删除资料。(实习编辑:李端阳 审核:谭利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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