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加拿大特派记者 李学江 于文】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卑诗省)议会15日通过一份决议,为该省在历史上歧视华人的一系列行为向华人社区正式道歉。该省省长克拉克说,“我们很遗憾曾经制定过歧视性的立法和种族歧视的政策。我们保证这永远不会再次发生。”对此,致力于为华人争取权利的加拿大平权会(CCNC)称,不接受卑诗省的道歉,并要求省政府将人头税象征性返还给缴纳人。据加拿大通讯社16日报道,CCNC认为,加拿大联邦政府当时共对华人征收了2300万加元的人头税,其中的850万加元被转移给了卑诗省政府,这笔钱等于现在的10亿加元。
从1871年到1947年,卑诗省议会通过了100多项排挤与歧视华人的立法与政策。当年对华人的歧视是系统性的,并延伸到经济、政治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这些法律曾使华人不能享有白人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比如投票权、拥有自己物业的权利等,他们还在就业、教育等方面受到诸多歧视性限制,并在居所和医疗等方面被实施种族隔离。
克拉克15日表示,省政府对华裔在加拿大受到歧视“深感痛惜”,“议会承认加拿大华裔族群曾经遭遇过无可言说的苦难,但你们坚韧、优雅、秉持着自己的尊严。我们看到尽管受到法律歧视、并在政策和实践中遭到压制,但华裔社区业已为本省,并将继续为本省的文化、历史和经济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19世纪80年代,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来到加拿大,为加国建造铁路。从1885年起,加拿大联邦政府对每位来加的中国人征收50加元的人头税,20世纪提高至500加元。克拉克说,“从温哥华到卡尔加里的铁路上,每一英里就有一位中国工人死亡。”
这一道歉来之不易,是华人多年努力争取的结果。2006年,加拿大总理哈珀曾代表联邦政府就历史上向华人征收人头税向华人社区道歉,并为曾缴纳人头税的华人幸存者及家庭赔偿2万加元。2011年10月,美国参议院以全票通过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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