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特征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在与社会各阶层的长期接触中极易被置于矛盾的风口浪尖上。任何涉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负面信息,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网络环境下这种负面消息都有可能成为舆情风暴,导致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受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我国的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发性
一方面,具体的舆情危机往往是突然发生的,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能成为点燃舆情危机的导火索,这种突发性往往是官方所难以提前预见的,其产生的后果也往往很严重。另一方面,舆情危机从生成到消除是一个累计渐进的过程,各种危机要素在此过程中进行着量变到质变的转换。
(二)偏差性
就舆情信息本身来说,都有实际发生的舆情事件为背景或根据,具有一定客观实在性。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有些人甚至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上传一些误发或虚假的涉警舆情信息。不了解真相的群众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方式宣泄这种情绪化、偏差性的言论,通过讨论一呼百应,产生共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破坏性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往往会引发社会大众和公安机关及警察在观点甚至是行动上的剧烈冲突。进而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阻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甚至引发警民对抗的群体性事件,进而导致人民对社会正义与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四)隐蔽性
网络具有特殊的“匿名性”,网民可不以真实身份进入网络,因而很多参与者是抱着一种娱乐心态、看客心理、从众意识,肆意炒作司法个案,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将单一问题复杂化、把所有问题说成是“社会制度弊端”的结果,企图摧毁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摧毁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信心,达到“点火”、“松土”、“掘根”的目的。
(五)紧迫性
基于网络舆情危机如此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必须对即将或已经发生的舆情危机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反应,有效整合信息等,形成一套应对策略,以防止舆情危机的扩散。
二、当前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舆情引导手段单一。当前,面对网络负面信息公安机关往往采取删除、封堵等措施,不仅不能够减低舆论热度,消除负面影响,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也有部分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热点、焦点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及时进行响应,或者官样文章、语焉不详,从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上谣言满天飞,等到产生一定社会后果再去干预时,由于缺乏公信力,不仅费力大、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
(二)敏感性不高,反应速度慢。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反应时间与舆情传播速度极不相称。在舆情的初期阶段,一些公安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不愿、不敢、不会表态、处于犹豫观望状态,“一捂、二堵、三拖、四拒绝、五控制”的方式回避媒体,试图垄断新闻源和话语权,没有及时跟进,出让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丧失了处置先机。由于网络等传播速度极快,短短一两天时间舆情就会爆炸扩散,引起社会的全面反应,引发更大的危机。
(三)人员、设备缺乏有效保障。目前公安部门在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专业人员和物质设备的有力保障。基层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完善,难以保证应对效果。很多单位网络舆情处理人员大多是兼职,缺少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同时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平台没有完全建立,或设置不合理,自主的网络宣传平台缺乏。更重要的是,没有集信息搜集、处理、研判、反馈于一体的舆情监控系统,只能靠人工监测、收集和处理效果不理想。
三、涉警舆情的应对策略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涉及公安机关的突发应急事件不可能完全避免。公众敏感性的增强,更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在警察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涉警舆情也将随之产生,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的监督和引导,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引导社会涉警舆情的走向,化解矛盾和危机,避免网络舆情次生灾害,努力降低涉警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观
实践证明,行动要前进,认识必然先行。舆情是群众反映自身意愿、表达个人诉求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社会民意的风向标。积极回应社会舆情、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既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执法者落实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因此,舆情引导工作对公安机关来说是“规定动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牢牢占领网络这个主阵地。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要从思想上重视舆情引导工作,站在维护社会治安、警民关系建设的高度看待、谋划,认真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及时消除网上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实现“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全面稳定。
(二) 完善机制建设
涉警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是涉警舆论有效实现引导和管控的工作基础。一是完善涉警舆情预警研判机制。公安机关应着重把握“发现早、预防先”的原则,建立健全涉警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反馈工作机制,形成“群众关注(超前预警)—媒体报道—信息反馈—警媒互动—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体系,做到防范有效、有据且有力。二是完善涉警舆情核查工作机制。针对发生的负面涉警舆情,公安机关要强化核查工作机制,做到快速核查、快速反应、快速处理。针对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舆情,要旗帜鲜明地通过以公安新闻发布为主的各种工作措施予以驳斥,理直气壮地维护公安民警的权益和公安队伍的形象。通过快速核查和反应,发现存在的涉警舆情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决问题。三是完善涉警舆情处置机制。完善公安新闻发布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涉警负面报道新闻处置、涉警舆情定期分析通报、警媒良性合作等机制,建立健全多警种通力合作、沟通协调的大公安形象危机处置机制,必要时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公安形象危机处置能力。四是完善涉警舆情经验总结与对策分析机制。针对涉警舆情处置工作,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查找原因并分析对策,研究下一步工作对策,特别是要加强对公民从众心理、公众需求、网络舆情传播、负面舆情和形象危机处置等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为公安舆论引导与舆情控制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三)加强网络人才队伍建设
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要想处置好涉警舆情,公安机关必须加强网络战线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组建规模较大的“网络新军”。选拔具有网上工作意识、较强组织性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民警成立网络评论员队伍,使之成为“应急处置突击队”,为开展针对不同的负面舆情的应对工作做好人才储备。二是要培养网上“意见领袖”。有针对性地在网络评论员队伍中进行“写手”和“辩手”培养。三是要进行网络舆情引导实战演练。对网络评论员进行“网上虚拟身份经营” “危机舆情处置原则和技巧”“舆论引导基本方法和案例介绍”等多方面系列培训,使网络评论员尽快掌握网上工作基本技能,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作战水平。四是要借助社会力量。在本地论坛上物色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原创写手,将其发展为公安舆情信息关系人员,成为公安网上舆情导控的补充力量。同时主动保持与各大网站、论坛的管理员经常联络,使其在网上舆情导控工作能够为我所用。
(四)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避免媒体炒作、消除谣言、引导舆论、树立公安机关形象的有效手段,针对不同的舆情,灵活采用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报会、新闻背景通气会、新闻通稿和网络发布等方式,及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通报警方的举措,有助于组织向外界进行信息的“营销”恰当地传递组织解决危机的立场和理念,展示组织的行动诚意;同时,发言人还可以统一组织对外口径,使信息保持连贯和一致性,防止不当信息的扩散或“多头马车”的情况出现。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能够及时回应歪曲事实的报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安机关发言的主动地位,妥善处置涉警舆情事件。
(五)加强科技研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有效地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必须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一是研发舆情分析系统软件。构建一个面向公安工作的文本倾向性分类器,运用统计学习理论中的方法,能够从词语级、语义级、篇章级、海量级四个层次对文本的态度倾向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捕捉纷繁多变的网络舆情热点议题,动态掌握公众的意见反馈和利益表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网络热点话题、敏感话题进行识别,对热门主题进行跟踪,做出趋势分析,自动生成统计报告,并提前预警。二是要加强网络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网络电子数据勘察取证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的效用,形成严密、高效的网络舆情监控、IP地址定位、网络报警等多种功能的网络舆情监控技术体系,全面加强互联网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搜索和监控,切实提高应对涉警舆情处置能力。
结语
网络舆情是新时期的新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平息网络舆情危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中,公安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新理念,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深化警务公开,加强涉警信访的源头治理和妥善化解,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引导网络舆情朝着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健康发展,使网络舆情最终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催化剂。
(作者系黄骅边防检查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