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科院院长再被曝住宿费超标 2天花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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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迅网
日期:2017-01-15 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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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两张发票照片,发票上分别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住宿发票上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据新京报报道 针对网曝“教科院院长携妻‘公务出国游’行程单”一事,7月17日,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回应称,行程单系旅行社曾给出的方案,实际考察时未采纳;妻子随团出访,未使用教科院经费,同行是为“节省一位翻译开支”。
教育部新闻办表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7月15日,有网友曝光一张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等人借赴阿根廷、巴西考察之名旅游,考察团中还有袁振国的妻子窦某。
称文化考察参观自费
7月17日,袁振国发短信回应称,网上流传的帖子与事实不符,“行程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经了解是旅行社曾经做过的一个方案,根本没有采纳。”他称,中国教科院有规定,对出国访问中有关文化考察参观的费用一律自费,而且一直严格执行。
袁振国承认其妻与教科院访问团同行,但他表示,访问经费与教科院经费无关,他们各有各的出访任务,各自根据外事规定办理出访手续,“同行是为了节省一位翻译开支,我妻子是英语教授。”袁振国称,他们已经提请纪委部门进行审计。
网友要求晒自费凭证
袁振国做出回应后,引发网友一系列质疑:出国考察为何让旅行社出方案,到底是考察还是旅游?各自出访任务不同,节省翻译开支从何说起?
网友“有靠山的妖精”认为,袁振国不如将文化考察自费的凭证“晒”出来,“这比解释有用得多。”
根据新华社报道,针对网曝行程单上袁振国乘坐国际公务舱的航班信息,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算了一笔账,整个花费可能达数十万元。
7月17日,教育部新闻办表示,此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未明示调查由何部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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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院再被曝“住宿费超标”
一张9000余元餐饮发票上写“袁院长来成都招待”,3000余元住宿发票付款单位为教科院;袁振国否认用餐费
新京报讯 (记者刘珍妮)7月17日,继网友曝出“教科院院长携妻‘公务出国游’行程单”后,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两张今年4月份的发票照片:9952元餐饮发票及3864元住宿发票。照片显示,两张发票上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住宿发票上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对此,院长袁振国表示,其未在该饭店吃过饭,对餐费发票不知情,正在了解发票上的留字。
9千元发票写“招待袁院长”
提供照片的读者称,他并非教科院人员,照片是其认识的一名教科院职工发给他的,“那名职工说,教科院在四川设立了一个教育基地,发票应该是袁振国等人去那出差时开的。”
照片显示,发票由成都青羊区的两家酒店开出,时间分别为今年4月13日和14日,分别为9952元的餐饮费用及3864元的住宿费用,其中住宿发票的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餐饮发票上“付款单位”一栏为空。
两张发票旁均有手写的黑色字迹。其中,餐饮发票上写有“袁院长来成都招待”,住宿发票上则写着“袁院长来成都住宿”,两段手写文字后均有李×恩的落款。
据中国教科院官方网站显示,2012年,成都青羊区借助中国教科院实验区的平台,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和监测体系,李×恩为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也是教科院驻青羊实验区专家成员。
酒店称袁振国曾入住2天
7月17日,发票上显示的两家酒店均承认发票由他们开出。
开具住宿发票的该五星级酒店证实,3864元的住宿费是两名房客两天的费用总价,其中一人登记名字为袁振国,曾于4月13日、14日两天入住他们酒店,“第一天入住普通间,费用为1012元,第二天改换至行政套房,费用为1725元。”该酒店工作人员称,另一名叫李×强的先生于14日入住豪华房,房价为1127元。
据教科院官网显示,中国教科院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办公室主任名为李×强。
7月17日,开具9千余元餐饮发票的会馆酒店表示,账目已经入库,没有餐饮明细。对于发票上付款单位空白一事,该人员称“发票上写的谁付款就是谁”。
院长回应称对发票不知情
“光住宿费就3000多元,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中的‘勤俭节约’要求严重不符。”爆料读者认为,教科院人员的住宿费用超标。
据2007年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教科院一名职工表示,中国教科院为司局级事业单位,教科院院长应为局级干部。
7月17日,对于两张发票上的内容,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短信回应称,对于餐费发票不知情,“我也没有在那个饭店吃过饭。”他表示,他们正在了解发票上“是谁写的字”。
声音
@白开水小de儿:最好的回应就是晒出采纳的行程单和自费发票。如果每个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会纳入公众监督的渠道,我相信他们执行公务时的衣食住行都会谨慎按照规定办事。
@阳甲乙丙丁:这是一种进步,比起不回应进步了很多,无论是对与错,积极的回应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也是对质疑的网友负责,但所有的人可以对回应的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所谓水落石出,只要是认真透明,一定可以让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