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求父母离婚 为人父母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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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1-15 2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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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以案说法
(警察与法治网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通讯员 李明友 青凌云)近日,永善法院立案窗口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一个年仅17岁的女孩子来到窗口前哽咽地说道:“伯伯,求求你们,帮我爸妈把婚离了吧!”
接待的老法官听完女孩的陈述,原来女孩的母亲金某某和父亲周某某在94年结婚,同年生下女孩和弟弟。婚后前十年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可自2005年以后,父母开始闹矛盾,常吵打不断,现无法共同生活。女孩陈述完,对站在背后的金某说,“妈,你把诉讼交给法院”,然后对站在一边的周某,“爸,你和妈把婚离了吧,不然看到你们那样生活,我心中好难受。"然而当法官问周某时,说他是坚决不离婚的。难道其中间还有什么隐情?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原来周某某十年前要离婚,可金某不愿意,他认为金某某拖了他十年,现在他也要拖着金某某。金某某说十年前,周某确实要求过离婚,可她考虑孩子小,她很想给一双儿女一个完整的家。承办法官再次对双方做了心理疏导后教育和好无效,周某某同意了离婚,但他又要金某给他两万元的补偿费。承办法官结合双方情况,分别给金某、周某做工作,最后周某答应不要钱,但是家里的债务27000元,要金某一个人偿还。可金某坚决不同意,她只同意还24000元,而另外的3000元要周某还。周某立即翻脸,说这次他回来是因为孩子,要是金某不答应他,那他马上就走,以后谁也别想再找着他,说着周某拔腿就走,眼看辛苦做通的工作就要白费。女孩赶紧说:“爸爸,你等等。妈妈,你答应爸爸吧!这钱你先承担了,以后由我来还。”金某听后,哭着对法官说:“法官同志,为了女儿,我答应这钱我来还。”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天,原被告来领调解书时。法官问女孩:“孩子,你爸妈离婚了,你以后读书怎么办?”女孩说:“伯伯,这十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吵打,一边是我爸爸,一边是我妈妈,家里没有一天安宁过,我看着都为他们难受。以后我读书,他们愿给就给,不给我就自己贷款和打工……”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她的父母只给人们留下一副面面相觑的尴尬画面。
最后,案件虽然划上了一个句号,可留给人们的是一种挥之不去的酸楚。有句话说的好,予人一壶水,自己就得有一桶水。这句话对父母和子女而言,同样如此。父母希望孩子坚强勇敢,自己首先就得坚定执着,父母希望孩子快乐上进,自己首先就得乐观努力。只是,当你离开原来的婚姻后,不要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即便你对婚姻失去了信心,也一定要相信,单亲家庭中的孩子一样会有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