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辖区内病死畜禽“黑作坊”,身为工商分局局长却不履行监管查究职责,只是象征性地收取“罚款”,放任“黑作坊”继续开张,致使大量病死畜禽肉制品流入市场。由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发生在食品市场监管过程中的一起渎职犯罪案件近日开庭审理,被告人刘伟昌被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眼皮底下的“黑作坊”
刘伟昌现年43岁,曾先后在江苏省睢宁县工商管理局庆安分局、高作分局担任局长。
2012年2月,高作工商分局接到公安机关转来的举报线索,高作镇上有人非法收购加工病死畜禽。被举报的这户人家就在高作工商分局向西100余米处,与工商分局近在咫尺。时任分局局长的刘伟昌带着工商管理人员赶至现场,看到令人作呕的一幕:院内腥臭扑鼻、血水横流,地上横七竖八堆放着病死羊、狗、猫等尸体,有的已经开膛破肚;一辆刚熄火的三轮车上还有六七头大大小小的病死猪,院子角落胡乱放着一些骨头和肉块。显然,这是一个病死畜禽加工的“黑作坊”,主人孔某已经闻风而逃。刘伟昌安排两名工商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并将孔某的妻子带回询问取证。
根据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于动物尸体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曾专门作出类似的规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猪肉和走村串乡收购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刘伟昌却将这些法规置于脑后,没有对现场查获的病死畜禽尸体以及加工设备进行扣押、查封,也未移送动物检疫部门予以检疫销毁,对孔某妻子进行简单的询问后,仅仅让其缴纳罚款1万元。”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罚款还可以“讨价还价”
孔某被如此“从轻发落”,不由得喜出望外。他又找到在高作镇“个体协会”任职的熟人时某,央求时某从中帮忙讲情,让刘伟昌再“少罚点”。时某找到刘伟昌,经一番讨价还价,刘伟昌同意将罚款减至5000元。
后在刘伟昌默许下,时某又从罚款中拿出1700元请刘伟昌等人到饭店吃了一顿,剩下3300元进了高作工商分局的“小金库”。孔某可能涉嫌犯罪,按规定应当移送给司法机关处理,但刘伟昌在接受吃请后,从来没有提过这个茬。
此后孔某便甩开膀子大干起来。“据邻居们反映,孔某的生意很是‘红火’,甚至经常有山东、安徽牌照的车辆从孔某‘黑作坊’拉走病死畜禽的肉制品。”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刘伟昌对自己眼皮底下的“黑作坊”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直到今年1月20日,这个“黑作坊”在又运转近一年后才被相关部门查封。而此时大量病死畜禽肉制品已经流向餐桌,给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了重大隐患。
今年1月26日,刘伟昌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另外查明,刘伟昌在2010年2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庆安工商分局局长期间,同样是“罚”而不“管”、放纵多家无证加油“黑站点”长期非法经营。 (王威 鲍莉/正义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