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法官嫖娼的事件百般关注和追问,不是关心赵明华、陈雪明个人,而是关心法官这个群体的职业操守和守法程度,以及其本该捍卫的公平正义如何得到保障。“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最近,一起法官集体嫖娼的案件引起了舆论轰动——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员工郭祥华邀请,到一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在网友爆料后,8月6日上海市纪委确认陈雪明、赵明华、倪政文参与嫖娼活动,开除党籍公职,并行政拘留10天。王国军当晚未嫖娼,撤职并留党察看两年。
法官“组团”嫖娼,超出了人们对法官形象的认知底线,诸多媒体不断“开掘”和“深挖”事件的背后问题。不少媒体刊发评论,直指法官嫖娼让司法蒙羞。有媒体报道一律师被怀疑充当“司法掮客”而被上海司法机关带走协助调查,其被怀疑利用与赵明华的关系,介绍其他律师与赵明华结交,促成他们达成权钱交易,并从中收取佣金。最新报道是关于事涉的上海建工集团,该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的招待费高达1.78亿元,这让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法官们嫖娼的钱是否也是接待费埋单?尽管该公司回应称,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参与该活动后在公司报销了相关费用,公司财务记录也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发票凭证,但这个回应的说服力显然有限。
时至今日,公众心里仍有不少疑问:某些法官与律师之间、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究竟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关系?“司法掮客”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司法圈里的潜规则?“掮客文化”是不是只在司法领域存在?法官们平时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司法正义如何得到保障和实现?
此外,此番事件的曝光还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举报人跟踪了赵明华1年多时间,无数次到其单位蹲点、“取证”,有人据此推测,类似的情况此前没有被曝光,或许并非法官群体整体清廉,而是执着的举报人太少。与此同时,举报人此前向有关部门的情况反映甚至报警等均石沉大海,这同样耐人寻味。
当然,3名法官的嫖娼行为不能代表整个法官群体,更不足以证明司法腐败的现象普遍存在。但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在时下的中国,法官绝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如果守门人都变节了,司法公正从何谈起?人们对法官嫖娼的事件百般关注和追问,不是关心赵明华、陈雪明个人,而是关心法官这个群体的职业操守和守法程度,以及其本该捍卫的公平正义如何得到保障。如果法官都能如此轻易地违背和践踏法律,甚至在违法时神情自若、“兴致盎然”,法律的尊严实在让人心忧——“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有网友在针对此事的跟帖中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留德回来的五官科医生,为保证手术质量,从不去玩保龄球,因为担心那会使手指疲劳、发抖。而他的德国老师,为了保证手术的精密,一生滴酒不沾……”道理都是相通的,在哪山唱哪山的歌,作为治病救人的医生、作为维护正义的法官,都应该懂得自己职业的神圣,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碰。
在一个弘扬法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国度,人们对个别法官的失德违法注定会强烈关注。此次法官嫖娼案件不知还会牵出多少“不能说的秘密”?但愿这能使有关部门反思:如何加强对法官的有效监督?怎样保证法官于司法审判中的中立、公平的立场?
别让法槌“失声”,别让司法受辱,无疑是我们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