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北朝南,一进院布局,南北长45米、东西宽26米,占地面积1170平方米。创建年代不详,正殿脊檩有清咸丰九年(1859)重修题记,现存戏台为清代遗构,其余建筑皆为明代遗构。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建有戏台(山门)、献厅、正殿;两侧有东、西妆楼,东、西廊房,东、西配殿。庙内存碑4通。正殿建于高1.05米砂石台基之上,面阔三间,进深五椽,六檩式构架,单檐悬山顶,灰板瓦屋面,装修板门、直棂窗;山墙残存清代壁画4平方米,梁架彩绘金龙。山门由上下二部分组成,下为山门过道,明间设板门为入庙通道;上为倒座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