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出台禁令不足以震慑一些高校的贪得无厌,“点招”是一些高校利用招生权力牟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一种集体腐败,其中也许暗藏着个人腐败。
不得出台涉及“点招”录取及收费办法,深入开展以防止“点招”为重点的招生专项治理……2013年,教育部严令禁止高校“点招”,但禁令之下,“点招”不但没有禁行,反而潜行得更加隐蔽,收费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南京某高校的“点招”收费高达100万元,已经成为教师福利和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而自主招生则成为高校“点招”的新通道。(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点招”,是指高校对一些分数达到最低控制线但又达不到学校投档线的考生点名录取。高考本该是一场公平竞争,高招本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然而“点招”却是赤裸裸的“拼爹”和“拼钱”游戏:一些有权者打一个电话、递一张条子就能让高校点名录取某个考生,一些有钱人花几十万、上百万元就能让孩子“考”上心仪的大学。很显然,“点招”是对高考公平的羞辱,是对世道人心的伤害。
高招名额是一种宝贵的公共资源,它不是商品,不能当做商品来买卖,高校也无权出卖高招名额来赚钱。我国的教育经费虽然比较紧张,但高等教育经费一直受到优先保障,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并不缺钱,这从一些高校不断爆出的铺张浪费乃至贪污腐败丑闻中可以得到印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高校仍然欲壑难填、见钱眼开,不惜以破坏高考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代价实行“点招”,提供特权通道,这既缺乏社会责任感,也违背大学精神!一些高等学府斯文扫地、堕落至此,令人吃惊。
确实,高校拥有一定的自主招生权,但是,这一自主权意在弥补高考录取“唯分数论”之偏颇,给那些低分高能学生上大学提供绿色通道。而一些高校暗度陈仓,把这个绿色通道变成特权通道、牟利通道,显然是对自主招生权的歪曲和滥用。
虽然“点招”比例较小,涉及面不大,但它犹如一颗老鼠屎,只要“点招”存在,高考公平便无从谈起。“点招”的滥用令人吃惊,更令人惊讶的是它居然能够长期盛行、屡禁不止。事实证明,光出台禁令不足以震慑一些高校的贪得无厌,“点招”是一些高校利用招生权力牟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一种集体腐败,其中也许暗藏着个人腐败,必须把“点招”上升为一种腐败行为予以打击。
对于实行“点招”的高校,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不只是当做违规行为“罚酒三杯”,而应立案查处,查一查“点招”双方究竟有什么利益瓜葛,不只要拔出“萝卜”,而且要带出“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