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人称“六多局长”,钱多、房子多、情人多、行贿人多、受贿次数多、受贿方式多。他13年受贿6000多万元,任规划局副局长的近 10年间日均进账2万余元,包括四栋别墅在内的16套房产遍布长沙和北京,坐拥上亿家财。这一副处级别干部敛财数千万的案件被查办后,再次引起人们对规划领域腐败的强烈关注。
“小官”受贿清单
“这个干部级别不高,但权力和犯罪金额都很大。”参与侦办顾湘陵案的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成说。据他测算,顾湘陵从当上规划局副局长到调离的近10年间大肆敛财,平均每天进账2万余元。
现年49岁的顾湘陵,在2011年7月被“双规”时为长沙市市政局局长。此前,1998年到2010年先后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经查明,顾湘陵在此期间受贿1688万余元,另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4700万元,犯罪总金额达6388万余元。
衡阳市检察院指控,顾湘陵拥有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高达1.15亿元,共有16套房产遍布长沙和北京,其中,北京一套别墅,长沙三套别墅。
权力的寻租和变现,使顾湘陵的财富急剧增长。记者从检察院提供的《顾湘陵受贿一览表》上看到,各开发商以现金、干股、手表、金条、购房折扣等多种方式向顾湘陵行贿次数多达300多次,有开发商多次行贿,总金额甚至高达数百万元。
据顾湘陵自己交待,来源不明的财产中,绝大部分是各个开发商借请客为幌子,在觥筹交错中以“误餐费”的名义送的。顾湘陵说,“酒桌上大家都收,自己如果不收,就显得另类了。”有时,他一天要赶赴3、4个饭局,每个饭局都有“误餐”补贴。
办案人员介绍,顾湘陵受贿方式花样繁多。他多次被邀请到新马泰、内蒙古、南美、美国等地旅游;到昆明、珠海、桂林等地打高尔夫球,甚至高尔夫教练费都由他人缴纳;以他人名义签单在长沙星级宾馆消费;购买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房、商铺;开发商为其搭建、装修家庭住房等。
2005年,为逃避计划生育,顾湘陵的妻子去新西兰诞下第二个孩子,之后一年多,她带着孩子住在北京。经查明,其妻子先后用双方父母、司机、保姆、亲戚等七八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开户,还在香港汇丰银行开户存钱。
开发商“高参”
与其他规划领域的腐败“路径图”一样,顾湘陵也是利用其所掌握的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的审批权、决定权、处分权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而收受贿赂。在权钱交易中,顾湘陵还经常扮演起开发商“高参”的角色。
根据判决书显示,长沙有86个楼盘,因开发商贿赂顾湘陵,发生了容积率调高、楼间距缩小等变化。
据悉,顾湘陵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又是注册规划师,多年来主管核心业务。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技术方面,我有权威性,只要我提议变更设计,开会基本都能通过。”
2006年,长沙桂花路一处楼盘开建,容积率规定为3.5,在顾湘陵的“帮助”下竟提高到5.0。
第一步,顾湘陵同意在10%的幅度内给予调整,开发商按容积率3.84设计方案。方案上报规划局,顾湘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提出若减少商业面积,作为补偿可将容积率调到4.5。
第二步,顾湘陵让开发商先按容积率5.0开建,同时让开发商先打了3.84的方案让政府通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再打一次报告,让市政府同意容积率调高至5.0的方案,万一不同意再通过处罚补办的方式来处理。最终市政府同意了,顾湘陵据此履行规划审查签报手续,签字通过。
2005年,长沙马王堆路一处小区三期工程开建。规划局审查该项目报建图时发现,其外部日照、内部日照均存在严重问题。顾湘陵对设计方案给予技术指导,基本解决了外部日照问题,但内部日照仍有多栋不能满足要求。在此情况下,他批示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在开发商承诺告知业主后,顺利通过方案审查。
该项目建设期间,有赖于顾湘陵的帮助,开发商将部分商业楼层由2层变成3层,部分楼栋之间的商铺进深由10米调整为35.8米,变相增加了商业面积。
2003年,长沙浏阳河风光带附近一个正在修建的别墅小区,因占用公共绿地修建高尔夫球练习场,被规划部门查处。开发商找到顾湘陵,通过他的协调,这个练习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未被处罚的情况下顺利建成。顾湘陵后来和亲戚在那里买下两套别墅。
贪吏“合伙人”
作为一个副处级干部,顾湘陵收受贿赂时间之长、次数之多、数额之大,令人叹为观止。长期的利益交换,使得行、受贿双方结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中有夫妻关系、亲兄弟关系、表兄弟关系、合伙人关系、同事关系、老乡关系等等。
根据检察机关梳理,顾湘陵案主要特点有:
一是受贿数额巨大、作案时间长、次数频繁、固定行贿人数多。
顾湘陵从1998年12月至2010年8月担任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的13年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从未间断。顾湘陵采取各种办法插手“操办”的房产项目遍布长沙城区东西南北,有近百个之多。经查实的就有344次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49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146万余元,此外,还有不同国家的外币、金条、手表、购物卡、低价购房等,不一而足。
在顾湘陵的行贿人名单上,很多都是“老客户”。根据统计,在顾湘陵单独收受贿赂的44人中,行、受贿双方保持非法权钱交易时间长达5年至10年的21人,占48%,10年以上的13人,占30%。
二是以世风人情为幌子,行贿、受贿方式隐秘性强、行为错综复杂。
顾湘陵案件中,很多人以拜年、探病、过寿等名义送钱,看上去好像是人情往来,不易察觉。比如,2006年7月,顾湘陵住院期间,先后有6人去医院,以探病为名累计行贿美元2万元、人民币3万元。2005年,顾湘陵女儿到新西兰读书,有人以祝贺为名行贿1万元。2005年,顾湘陵母亲70大寿,有人以贺寿为名为其支付寿宴费用共计1.9万元。
三是编织利害关系网,行、受贿双方结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
比如,顾湘陵的妻子吴利君从事设计业务,顾湘陵便利用他的隐性权力为其妻作业务介绍,从而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根据起诉书,大多数时候,是开发商得知吴利君做设计后,“主动”请她帮忙设计,有时则是顾湘陵带吴利君一起参加某个饭局,席间他向开发商介绍,他妻子是搞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