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一般公务员还是一定级别的官员,只要是党员就应该遵守党纪,宴请禁止大操大办,是责任也是义务,岂能讨价还价,阳奉阴违?
湖南日前就官员婚丧宴请规定等征询民意,拟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邀他人赴宴。有人质疑做寿生子不准办酒是公权干涉私权,湖南纪委人士答复: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
一句“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职”,让人心中一凛。这话理直气壮,又透着不容质疑的威严与不留情面的决绝。
对湖南省纪委的禁令,一些人不以为然。其理由很简单,无论婚嫁还是做寿、生子,都是人生大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举办宴席属于人之常情,公务员也有举办宴席的合理需求,完全禁止有一刀切之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湖南省纪委并未因噎废食,完全一刀切。从其公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可知,只是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小操小办还是允许的,比如“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无论20桌还是30桌,规模都已不算小,如果连这样的禁令都有腹诽,或者啧有烦言,意图抵制,不仅显得矫情,也足以折射出有些公务员过于追求奢靡享乐,甚至让人怀疑,大操大办婚宴,是否借机敛财?
其实,湖南省纪委的规定只是“老调”重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中纪委也多次下发通知,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无论是一般公务员还是一定级别的官员,只要是党员就应该遵守党纪,这是责任也是义务,岂能讨价还价,阳奉阴违?
禁宴令,看上去很美,就怕“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历览以往教训,可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犹如难以摆脱的魅影,时时闪现,这一次,纪委的规定能否真正贴地而行,仍然是个硕大的问号。
无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是响应中央解决“四风”问题的号召,公务员都责无旁贷,如果连“生子祝寿禁办酒”都接受不了,真的应该卷铺盖回家。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