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获刑7村官还在“当官”
今年1月,本报报道披露了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8名村干部贪污该村征地补偿款80万元的事情。近日,记者接到该村村民来信反映,该窝案判决至今,萝岗区联和街除撤了魏辉祥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外,黄陂村联社集体组织的其他所有职务,继续由被判刑的村干部“担任原职”。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一封求助信
获刑村官
还在“当官”
今年1月17日,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2012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惠民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其中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魏辉祥、朱银欢等贪污案,村长、书记、财务等两委全体干部共8人,共同谋划贪污该征地补偿款80万元。
看到报道,村民们拍手称快,然而,十分离奇的是,报道中提及的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村官,却在贪污集体征地款案被判刑后继续担任原职。
该窝案判决至今已将近10个月,萝岗区联和街除撤了该社区魏辉祥的党委书记职务,指派钟炳光代任书记外,黄陂联社集体组织的其他所有职务,则继续由报道中的在案村官担任。相关部门也没有主持召开建议罢免其职务的村民会。
黄陂村的在案村官贪污我们集体征地款,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被判刑后,依然可以继续履职并享受我们集体经济组织的高薪(他们的年薪约15万~20万/年),这样的事,我们村全体村民都极难接受!
希望媒体能继续深挖,把这种腐败、不正之风再大白于天下,还村民们一个公序良俗,惩恶扬善的社会环境。
——联和街黄陂村村民
一个“窝案”
8个村干部私分80万
去年10月20日,萝岗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2002年12月,被告人魏辉祥时任广州市白云区黄陂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被告人朱银欢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被告人龙耀明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出纳、村民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委员,被告人黄丽芬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妇女主任、党支部委员,被告人龙伟文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治保主任、村民委员会委员,被告人张玉新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民兵营长、党支部委员,被告人张永胜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村民委员会委员,被告人龙立斌时任黄陂村村民委员会会计(系聘用人员)。
2002年12月,被告人魏辉祥、朱银欢、龙耀明、黄丽芬、龙伟文、张玉新、张永胜在担任上述职务过程中,违反规定,用村里的征地补偿款、计划生育抚养费为上述人员及被告人龙立斌缴纳保险费各10万元,购买《平安退休团体年金保险》,共计80万元。2004年7月至2008年1月,八被告申请退保将退保费据为己有。
被告朱银欢、龙耀明、黄丽芬、龙伟文、张玉新、张永胜、魏辉祥身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伙同被告人龙立斌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村里的征地补偿款、计划生育抚养费以购买保险的形式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法院最终一审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银欢、龙耀明、黄丽芬、龙伟文、张玉新、张永胜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魏辉祥则被判刑8个月,缓刑1年3个月。龙立斌则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一审宣判后,8被告人均未上诉。
一次村民走访
8人犯案7人“留任”
日前,记者赶赴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进行调查。在黄陂新村一小区花园内,一位黄陂村村民赵伯(化名)告诉记者,村子里全部人都知道村干部“贪污征地款”的事,但村干部只关了几天就放出来了。
赵伯说,现在犯事儿的几个村干部在被开除党籍、撤了职务之后还继续留在村委会任职,只是新来了一个代书记钟炳光。当被问及这些被判刑的村干部在村委会究竟做什么时,赵伯说:“那我不知道了,反正听他们说的,让他们干完这一届,下一届才走。”
村民钱姨(化名)则向记者一一报出了被判刑之前7名村干部的名字和职务,除个别名字略有出入外,其余与法院判决书中所载基本一致。钱姨说,8个人犯案后均被开除了党籍,村里开党支部大会时就见不到他们的身影了。但是,除了朱银欢因为年龄问题退休外,其余7个人还在村委会“干活”。
一份电话录音
他们不是一个人在“坚持”
记者:我想找黄丽芬。
女工作人员:你留一下你电话好吗?她来了我让她打给你好吗?
记者:你也是负责计生这一块的吗?
女工作人员:是啊。
记者:您是妇女主任?
女工作人员:我不是。
记者:那谁是呢?
女工作人员:黄丽芬啊。
记者:我刚才有打魏辉祥书记的电话,他是书记吧?
女工作人员:嗯,对。
记者:他没有接(电话),是不是去开会了?
女工作人员:那我不知道啊,我在一楼,他们在二楼。
记者:你们是什么部门啊?
女工作人员:计生啊。
记者:龙耀明是不是你们的出纳啊?
女工作人员:对啊。
记者:是出纳是吧?
女工作人员:嗯。
记者:那张永胜是你们村委会的副主任吧?
女工作人员:是的。
记者:那民兵营长是谁呢?是不是张玉新?
女工作人员:对。
记者:治保主任是不是龙伟文呢?
女工作人员:嗯。
记者:那村委会的会计是不是龙立斌啊?
女工作人员:嗯。
记者:龙立斌那个字怎么写呢?
女工作人员:一条龙的龙。
记者:是立正的立吗?文质彬彬的彬,还是文武斌呢?
女工作人员:文武斌,你要找他就直接过来吧……我们主任回来了。
(女工作人员将电话交给另一人)
黄丽芬:我是黄丽芬,有什么事?
记者:您是黄陂村的妇女主任是吧?
黄丽芬:是,有什么事?
记者:您是妇女主任吗?
黄丽芬:我是妇女主任,你有什么事?
(记者要了钟焕光的办公电话并拨打但无人接听。记者又拨打了13日黄陂村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提供的魏辉祥的办公电话,依然没人接听)
(重新拨打刚才计生部门的那个电话)
记者:我想了解一下,钟书记和魏书记究竟谁是最大的书记啊?
黄丽芬:钟书记咯!
记者:那魏书记是什么呢?是副书记?
黄丽芬:魏辉祥是管经济联社的。
记者:我的意思是他的职务是什么?
黄丽芬:他的职务就是董事长嘛,经济联社的董事长嘛。
(据记者昨日拨打黄陂村村委会办公电话录音整理)
一个规定
一旦获刑
职务自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记者就此采访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他表示,这些村干部作为服刑人员,不管是缓刑还是在监狱,只要在服刑期间,都不能从事公共事务,其所有职务都要终止。但是服刑完毕以后,只要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经过选举程序,还是有可能成为村干部。
文/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赵亚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