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情妇上演“二重唱” 受贿数额破“记录”】
正义网合肥9月5日电(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王绍智 张阳)在安徽省,由该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所创造的近2100万元的涉嫌受贿数额“记录”没能保持多久,就被该省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所“打破”。今天,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就刘家坤与其情妇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刘家坤伙同赵晓莉共同受贿总金额达2900余万元。这也是迄今为止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件。
现年57岁的刘家坤于2006年7月任安徽省太和县委书记,后兼任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0年2月起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坤情妇赵晓莉现年43岁,案发前系安徽阜阳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阳市雪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家坤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5月20日被安徽省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于6月7日与赵晓莉一起被安徽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安徽省检察院将此案侦结后,于8月8日指定该省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利用刘家坤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收受褚某等6人合计人民币2466万余元、价值176万余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万余元的宝马730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29万余元,为其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检察机关认为,刘家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赵晓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家坤系主犯,被告人赵晓莉系从犯。
记者从该案起诉书中发现,刘家坤、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有三大特点:一是行贿人一般都是通过赵晓莉提出请托事项并送上钱物,然后再由刘家坤出面“弄权”,或是由刘家坤接受请托,再让赵晓莉出面收钱。二是给刘家坤送钱的人虽然不多却均出手大方,其中一个老板两次就送出1300万元的现金,另一个老板则三次共送出1000余万元的钱物。三是刘家坤收受钱物后“纠结”心理明显,因各种原因担心事情暴露,刘家坤先后三次让赵晓莉退还给行贿人钱物共计158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