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被告人张曙光在庭审中。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涉嫌受贿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张曙光在13起受贿事实中,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后,张曙光当庭表示:“都是事实,我全认。”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受审后,有着“高铁第一人”之称的重量级人物——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昨天(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涉嫌受贿4755万元。张曙光对公诉机关指控没有异议。
北京二中院三法庭,上周这里刚刚审理过张曙光的副手苏顺虎,昨天,张曙光也站在同一审判席上。他身穿黑色夹克,里面是白衬衫,与以往公开亮相不同,他面容憔悴,头发已现花白。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利用担任任职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职务便利,接受广州中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等人的请托,实施的13起犯罪,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755万元。据了解,这13家行贿企业中,10家与列车配件有关,涉案金额4594万余元,占张曙光受贿总金额的97%。并且多为民营企业,所有的利益最终都通过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
“全部属实。”张曙光对指控并无异议,从始至终语言表达思路清晰,表情也很平静。
“在情节上并没有办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张曙光当庭表示,对于请托自己帮忙进入招投标项目的企业,他并没有特意为其工作,而是顺其自然,按照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并没有干涉招投标。
“对于损害高铁项目及国家利益的事情,我不会做。”张曙光称,他对于请托企业的帮助都限于技术上,只有技术达标的企业他才鼓励其参与招投标。至于多次代表中方和外方谈判,他一再强调自己做出的努力,包括曾把相关技术转让费从一亿元降到2000万元,使国内的高铁价格保持在国际价格的三分之二,“在这样的过程中,相关企业沾了光,而这与我为他们牟利并没有直接关系。”
“张曙光是高铁自主创新的领军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铁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辩护律师提供的量刑建议中,张曙光的个人贡献和曾获重大奖励也成为论述的重点。
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