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昨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对13起、涉嫌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指控,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其中一起“索贿”的指控难以接受。
小推车将案卷运到法庭
昨日上午,第三法庭大门缓缓打开,穿黑色夹克,脚蹬黑色老头鞋的张曙光被带进法庭。他未戴任何械具。
视频可见,与以往媒体公布的照片不同,张曙光驼着背,原来一头黑发现已花白,特别鬓角更显霜色,身体明显消瘦。回答法官问题时,他语气平稳、缓慢,声音洪亮。
由于该案卷宗较多,开庭前,2名公诉人用超市内常见的小推车将满满的卷宗推到法庭上。
涉嫌受贿共4755万余元
张曙光,现年57岁,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曾任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有“中国高铁第一人”之称。
2011年底,国务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中,认定张曙光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彼时,张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解决列车使用、列车配件业务、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技术合作等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4755万余元。
承认各项指控并认罪
起诉书显示,张曙光涉嫌受贿案中,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最高的一笔则达人民币1850万元,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待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张曙光指控是否属实。“属实,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张曙光没有任何犹豫地回答。
最后陈述时,张曙光称,其认罪伏法。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张曙光 1956年12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教授级高工。先后在上海、沈阳、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单位任职,曾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副总设计师,多所大学兼职教授,铁路专业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1年2月28日,张曙光被停职审查。2012年4月1日被羁押。
案情
“刘志军授意 我顺水推舟”
第一起指控是,张曙光接受广州中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的请托,为蓝箭列车使用以及列车配件销售等问题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杨给予的字画、瓷器、手表,装修房屋费用等款物,共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我与杨建宇的父亲是老乡,杨请求我为蓝箭解决出路,当时我主管车辆,他认为我有话语权。”张曙光说,“之后我向刘志军建议在偏远的成都铁路局使用蓝箭列车。”
但张曙光表示,因为蓝箭得到了刘志军的认可,所以8列蓝箭列车被调到成都铁路局使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刻意为蓝箭做什么。因为我十分清楚蓝箭的技术水平,但是刘志军批准使用蓝箭,我在整个事件中只是顺水推舟,没有推波助澜。”张曙光强调。
杨建宇的书面证言中指出,张曙光喜爱收藏,为了获得更多的订单,他送张曙光字画、瓷瓶,送张曙光的情人10块手表、30万元车款。此外,他还帮助张装修房子、购买家具等。
为参评院士 向企业索贿
据称,张曙光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中国工程院院士。
在13起犯罪事实中,也就是这一起是索贿指控,张曙光先后三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800万元。
张曙光对索贿的指控有些不能接受,称是戈建鸣向他表示:“我们是老乡,多年的关系,你有什么事需要钱,找我。”为了参评院士,向戈建鸣提出具体数额。
张曙光觉得,说索贿,他有点难以接受,但说是送,确实勉强。“钱是我要的,索贿也好,受贿也好,都是我不该做的,都是我犯罪”。
对此,戈建鸣证言表示:“我们的工程必须得到运输局审批,为了公司发展,我也不敢拒绝他。”
在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张曙光均未如愿。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800万、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1000万、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500万,均与参评院士“需要花钱”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