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一丁)昨日本报报道了河北黄骅市62名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在53和52岁被一刀切“提前离岗”事件。昨日下午,黄骅市委对此作出说明,称不存在提工资、提前离岗和吃空饷问题,相关干部仍在编在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赵恩亭、尹凤刚、刘印荣、黄平寨几位被重新安置了岗位外,其他大都赋闲在家。而一些离职干部对记者明确表示,黄骅市委的要求是与工作单位脱钩,提三级工资也是当时市委的许诺。
是否自愿辞职有争议
黄骅市委称此次调整干部是因为多年来黄骅市干部调整少,存在干部流动缓慢,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要选用一批年轻干部。且在调整前,与相关人员尤其是涉及的一把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黄骅市委坚持征求本人意见,个人自愿辞职,未作“现场签字”等硬性要求,现在干部已经全部陆续签字自愿辞职。
一些离岗的干部则向记者表示自己在调整前毫不知情,而且市委先宣布不再担任职务,再让签字离职。且不签就是不与党委保持一致,正是因为这样才感到愤怒。
未回应是否合规合法
对于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干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公务员法》,黄骅市并未予以回应,说明中也未提及。
黄骅此次干部调整中,法院与检察院的干部也在调整之列,黄骅市说明中称这是经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体现与其他单位干部“一视同仁”的原则。同时,法院、检察院的干部只是不再担任科级行政职务,没有免去法律职务,仍在原单位履行法定职务。
这种做法与相关部门所发通知相悖。2010年,中组部、最高法、最高检等下发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养关于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规定,今后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不得强制提前离岗退休,也不得简单划分年龄界限使得担任院级或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改任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