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2日讯(记者 冯川叶)
编者按
2015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颁发了《关于支持海事工作促进港航经济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六条措施》出台一周年,福建海事有哪些作为,福建港航经济取得哪些新进展……带着这些问题,东南网即日起开设“建设新福建·海事勇争先”系列报道,组织多路记者走进海事部门,聚焦福建海事人以贯彻落实《六条措施》为契机,推动福建港航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海上搜救工作是保障海上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去年11月,福建省在全国沿海省份中率先出台了《支持海事工作促进港航经济发展六条措施》,对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设、统一布局搜救资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搜救保障等方面给予明确支持,为进一步理顺搜救工作机制、提升搜救能力提供了新的动力。一年过去了,我省海上搜救能力如何,海上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进展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
一次成功救助24名遇险人员
今年9月21日,一艘失去动力的无名木质船舶漂移至台湾海峡漳州古雷头以东约60海里的台湾海峡水域。该船上共有24名人员,其中1人腿部骨折。
接到报警后,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派3艘海事巡逻艇、协调东海救助局专业救助船“东海救113”赶往事发海域开展救助。同时组织过往船舶加强t望,参与救助。
经过连夜奋战,次日上午,24名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这只是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功处置海上险情事故中的一个案例。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不断强化海上应急搜救队伍建设,提升辖区海上搜救应急处置能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险情事故以及海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危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前三季度,福建海事局共组织搜救行动107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758人,人命救助成功率达97.5%。
海上搜救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11月1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海上搜救中心挂牌成立,填补了福建沿海海上搜救管理链条,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海上搜救指挥体系建设。“我们一直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海上搜救队伍实战能力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反应快、拉得出、救得回’的目标。”福建海事局局长徐增福告诉记者。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海事局不断加强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设,注重海上应急实战能力提升,每年组织举办各类海上应急搜救演练40余次,并与台湾有关方面连续4次举办海峡两岸海上联合搜救演练。
在海上搜救设施装备现代化建设方面,福建省建成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海上遇险安全通信系统、甚高频无线通信系统;形成一支基本满足要求的海上执法船艇队伍并抓紧推进大型巡航救助船项目建设;建成了8个海事工作船码头和2个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库。此外,福建海事局还积极协调在我省沿海设置了2个救助基地、9个大型专业救助船舶应急待命点,配置了7艘专业救助船和3架救助直升机。
海上搜救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了解到,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稳步推进,福建辖区船舶流量、通航密度以及海上交通安全风险不断增大。然而,目前我省海上搜救基础仍然薄弱:专业救助船舶、救助飞机偏少,打捞船舶、设备缺乏;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组成单一;海上专业救助社会力量发展缓慢。此外,我省海上搜救奖励和补偿机制还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参加搜救工作的积极性。
福建是妈祖故乡,徐增福表示,福建海事局将继续抓好省政府《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海事监管服务职责,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作为,传承“大爱无疆、扶危救难”的妈祖精神,保障福建港航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