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苹果
甘肃礼县特产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礼县苹果
科学分类
界
植物界
门
被子植物门
纲
双子叶植物纲
亚纲
原始花被亚纲
目
蔷薇目
亚目
蔷薇亚目
科
蔷薇科
亚科
苹果亚科
属
苹果属
品种
元帅、富士、金冠
其他信息
外文名
Apple in Li County
批准时间
2010年12月24日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产地名称
甘肃省礼县
地点
西汉水上游
品质特点
果形高桩,果面洁净
特点
始皇贡果
审批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159号公告
礼县苹果,
甘肃省礼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礼县苹果硬度较大,果形高桩,果面洁净,色泽鲜艳,酸甜适度,果大可口,香气浓郁,果肉脆嫩,品质优良,皮层厚,耐贮运。元帅系
苹果着色指数≥98%,富士系苹果着色指数≥87%,
金帅系苹果着色数≥90%。
2010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礼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地环境
礼县苹果产自甘肃省礼县,礼县境内东北部沿西汉水及其支流沿岸为全县苹果主产区,海拔1350~1750米,年平均气温9.9℃,无霜期180~200天之间,年日照时数1968.1小时,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发展苹果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属中国
黄土高原陇南浅山丘陵苹果优势产区。
[1]
礼县环境
历史渊源
1952年,
礼县引进
苹果种植;
1956年,礼县推广苹果栽培;
1973年,原
天水地区将礼县列为全区外销苹果生产基地;
1985年,
甘肃省农牧厅将礼县列为外销苹果生产基地;
2003年,礼县被
甘肃省农牧厅列为甘肃省无公害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县;
2009年,礼县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列为国家A级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县,在中国第二次苹果优势产区规划中礼县被确定为
甘肃陇南浅山丘陵优势产区。
[1]
礼县苹果
生产情况
2013年,礼县苹果园总面积达到53.6万亩,产量1.88亿
千克,产值4.52亿元。
[1]
截至2017年底,礼县苹果种植总面积62.34万亩,产量3.2亿千克,实现总产值11.25亿元,建成企业15家,发展经合组织268个,礼县苹果销往国内20多个省市区,并远销泰国、印度、
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礼县苹果
产品荣誉
2006年,礼县苹果在第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荣获“畅销产品”奖;
2007年,礼县苹果取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同年被评为“2008年
奥运推荐果品”;
2008年,礼县苹果荣获第15届杨凌农高会“
后稷奖”;
[1]
2010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礼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礼县苹果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礼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
甘肃省礼县肖良乡、
雷坝乡、
王坝乡、
龙林乡、中坝乡、
江口乡、石桥镇、
城关镇、
罗坝乡、崖城乡、永坪乡、
永兴乡、祁山乡、
盐官镇、
马河乡、
红河乡、
宽川乡1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元帅系、富士系、金冠系。
(二)立地条件
海拔1000米至1700米,
土层深厚,土壤为沙壤土和壤土,有机质含量0.8%以上,土壤pH值6.5至8。
(三)栽培技术
育苗:以
八棱海棠及
山定子为砧木,选择生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品质优良的母株采集接穗嫁接繁育苗木。
定植:
(1)定植时间:春栽或秋栽。秋栽在土壤封冻前栽植。春栽在土壤解冻后,苗木发芽前栽植。
(2)定植密度:普通型品种/乔化砧栽植密度≤495株/公顷,短枝型品种/乔化砧栽植密度≤725株/公顷。
施肥:每公顷施有机肥≥37500
千克。
整形修剪:树形主要采用小冠疏层形、自由纺锤形、细长纺锤形,实施四季修剪。667平方米(亩)枝量≤8万条。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采收:元帅系、金帅系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采收,富士系在10月中下旬采收。
贮藏:采收后及时预冷、入库。元帅系常温贮藏15天以下,气调库贮藏180天以下;金帅系常温贮藏20天以下,富士系常温贮藏30天以下,气调库贮藏240天以下。
(五)质量特色
理化指标 |
品种 |
项目指标 |
去皮硬度,千克/厘米 |
可溶性固形物,% |
可滴定酸,% |
元帅系 |
≥6.5千克/厘米 |
13.2%~15.2% |
≤0.29% |
富士系 |
≥6.9 千克 |
13.5%~15.1% |
≤0.27% |
金冠系 |
≥6.8千克/厘米 |
13.0%~15.0% |
≤0.28% |
感官特色 |
品种 |
项目指标 |
单果重及果形 |
色泽 |
元帅系 |
180克~260克果形端正,果顶五棱突起,高桩或半高桩 |
着色度≥90% |
富士系 |
单果重180克~280克 |
果品着色度≥87% |
金冠系 |
单果重160克~250克,果形端庄、半高桩 |
果品果面金黄,向阳面带红晕。 |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礼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
甘肃省礼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礼县苹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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