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子忆
新一周期的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结合林业发展和山区群众脱贫的需要,在目标设置、财政支持、产业引导方面,有更多与时俱进的设计。
日前在兰州主持召开促进西部发展和扶贫工作座谈会时,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切实保护好环境,探索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联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安排新的退耕还林任务”,以及近期甘肃、内蒙古、贵州等省区向国务院递交了重启退耕还林工作的报告,“退耕还林”新一轮周期如何接续,引起社会关注。
退耕还林是迄今为止我国投资最大的生态恢复及惠农项目,从1999年启动至2012年底,1.39亿亩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地恢复了植被。目前,水土流失仍然是我国面临的最突出的生态问题,我国60%以上的国土属生态脆弱地区,各类自然灾害频发。一些省区迫切要求扩大退耕还林面积,如云南提出安排退耕还林400万亩,贵州希望增加退耕还林面积300万亩,也与遭受干旱、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
由此看来,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已达成共识,下一步,如何制定更适合新形势的政策并予以有效执行,成为关键所在。
首先,退耕还林政策需要有新的定位。今天,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林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退耕还林政策应该具有更丰富的内容。2012年,我国林业产业已成为复合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群,生态旅游、木本粮油、木材加工等产业前景广阔。同时,我国目前1.28亿贫困人口的90%分布在山区,面对耕地紧缺的国情,大力发展林业、释放林业生产力是帮助群众脱贫的重要出路。因此,新一周期的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结合林业发展和山区群众脱贫的需要,在目标设置、财政支持、产业引导方面,有更多与时俱进的设计。
其次,要充分保障退耕农户的利益,发挥其主体积极性。近年来,随着粮价持续上涨以及粮食直补和农资补贴力度加大,农民种粮收益大幅增加。但是,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偏低,大部分退耕地不能间种农作物,种树与种粮的比较效益差距越拉越大。
要保证退耕还林政策产生良好效果,“不让退耕户吃亏”是关键。国家应提高退耕还林的补贴标准,保持务林与种粮收入的平衡。同时,要强调补贴的引导性,调整补贴形式,如给予小额贷款、给予农户更多技术支持,引导、支持农民在坡耕地上重点发展经济林树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
光明日报曾报道,被称为“中国退耕还林第一市”的延安,退耕还林14年,山川大地实现了由黄变绿的历史性转变,在国家政策还未明确的情况下,该市今年自掏腰包30亿元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安市的选择,展现了退耕还林带来的利好,其实也说明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的价值。(戴子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