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私家车违停,确实违反了道交法,但并不是所有人行道上的违停,都会给抢险工作造成不便。市民在选择违停地点时,出于本能,会选择不易出现险情的地段。在此情境下,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就要让步于公民的紧急避险权。
退一步讲,出于保护民众私人财产安全的考量,台风来袭前,有关部门需要发布哪些公共场所可临时停车的公告——这种公共服务事前缺位,却对所有违停贴单处罚,于情于理不合。
同样是面对暴雨或者台风天,北京、武汉、杭州等地或者不贴罚单、停止电子眼摄像抓怕,或者是罚单作废。浙江苍南县的做法是,在台风过境后首先通知违停车主将车开走,一定时限不开走的才予处罚。北京市在去年7·21特大暴雨中,更是明确表态:在突发灾害降临时对违停车辆贴罚单是错误的。
这也表明,在突发灾害中道路交通执法权应该让步于公民的紧急避险权;还有,突发灾害中处罚不能“风雨无阻”,相反,公共服务和信息沟通才是第一位的。就温州违停罚单事件而言,自我纠错的唯一路径,就是免除处罚,从中检点事前公共服务的不足,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