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文章这样写道,某媒体对银行服务做了一项民意调查显示:16214位受访者中,将近14000人不约而同地抱怨了银行的霸王条款,占比高达86%,超过六成的受访者对我国银行业持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态度。专家指出,一些银行“店大欺客”的弊病由来已久,与消费者之间因收费及服务问题导致的纠纷屡屡发生,捆绑销售等行为也很常见,伤害了储户的合法权益……不难看出,造成国有商业银行服务质量备受诟病的根源在于垄断。武汉科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董新登说,垄断制度确保了银行能够获得高额利润,市场份额相对固定,竞争不充分,怎会俯下身去搞好客户关系呢?
中国的很多问题是概念不清造成的。比如说“国有”这个概念。很多超大型企业都是挂着“国有”来进行垄断经营,获得高额利润,有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加以特殊保护。但这些“国有企业”大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有的且在海外上市,给全球股民谋取利益,并非完全归国家所有,只是政府代表国家控股而已。严格地说,现在很多“国有企业”只是“准国有企业”,已经与改革开放前的“国有”、“国营”概念不同。
“准国有企业”以“国有企业”面目出现,好处自然是大大的,可以得到垄断经营的特殊政策保护。在面对客户时,一抬出“国有”,仿佛他们就代表国家,代表政府,天然正确,天然高人一等,“佛爷的眼珠——动不得”。谁碰了他们,那还了得?老百姓和他们打官司也打不赢,法律也不敢得罪“国有”呀!
其实,即使是完完全全的“国有企业”,仍然有一个“谁是主人谁是仆人”的问题。毛泽东当年给儿童们题词:“儿童们团结起来,学习做新中国的新主人。”新中国已经成立64年了,当年的儿童们是否团结起来了,是否已经成为新中国的新主人?从新华社的报道看,“国有银行”是“店大欺客”,而这些客人可都是新中国的主人呀!“国有银行(企业)”欺负“国家主人”,这怎么说得过去?完全有违政治道德伦理,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道德伦理问题。
据我所知,“店大”不只是“欺客”,不只是欺主,而且也欺负代表国家主人的政府。美国的金融危机,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把美国政府玩弄于股掌之上,至今还在玩呢。美国人特别防止超大垄断企业,到时就拆分,就是因为垄断企业大到富可敌国,政府只能乖乖听话,惹不起这些资本家了。否则,他们就给政府颜色瞧。现在,美国让这些垄断企业到国际上去玩大了,在国内仍然严格管控。中国历史上也有这种情况,大商人沈万三号称“沈半城”,半个城市是他的,政府还怎么管理国家?政府的初衷也许是以为垄断企业国有化有利于管理,结果往往走向反面,尾大不掉,垄断企业要管理政府,左右政府的政策,结果很可能导致政府失去民心。搞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人,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不从国外的和中国的政经历史上总结经验教训,大概也只能当一个“皮毛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