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若这项制度得以落实,人们就不必担心,陕西高陵县官员电视“晒房”节目只能看一时了。
据报道,近日陕西省高陵县电视台陆续播出《向人民述廉》节目,该县选出19位官员通过电视画面,向全县30万群众,公开介绍自己的住房、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
当地官员电视“晒房”,被舆论普遍看作是官员财产公开的新探索。高陵的电视“晒房”,无论是公开的内容还是公开的渠道,都有突破。监督效果也很容易实现,如一位官员所说,“只要看到的人都能够监督,谁还敢说瞎话?”
这种探索非常值得鼓励。尽管利用电视直播传播效果不错,但其离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公开还有很大差距,也并非一种常态的公开方式。而且这样的举措,至少目前看来还是一种临时起意,哪些人员要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明确规则,今后如何持续完善,都还很难说。
其实,对于一些地方的改革新举措,最值得担忧的不是开始的不完美,而是能否坚持长久。近年来,类似的局部试点已见得不少,然而在一鸣惊人之后,又偃旗息鼓,除了试点本身是新闻外,并未见对哪位官员有什么实质影响,也未看到更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有些甚至早已“倒退”。
比如湖南浏阳,2009年曾将拟提拔官员的工资收入以及大宗财产,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当时被称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最彻底的模式”。可2012年媒体再去采访,却发现那样的财产公开“早就不搞了”,财产申报按照通行规则被移交到组织部门,纪检和监察部门只负责查处申报不实。
这些零星、散发的探索之所以难以坚持下去,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虽然赢得一时叫好,但在行政体系内,却没有产生良性回馈,是否获得上级政府的认可,也未可知。如此,一些改革试点当然也就不会有“由点及面”推广的可能。
所以,如何防止电视“晒房”等基层探索昙花一现,还有赖更高层级的制度发力。这次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特别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被很多专家视为一大亮点。这句话言简意赅,如果在接下来的改革中,“新提任领导干部”具体所指什么级别、“有关事项”涵盖哪些内容、“公开”通过什么渠道等问题,进一步获得清晰的制度界定,或许人们就不必担心官员“晒房”的“节目”只能看一时了。
当然,陕西高陵的电视“晒房”等基层尝试中的经验教训,也会让相关制度更加丰富而生动。推动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改革,面临很多阻力,然而,只要顶层的制度设计与基层的改革经验创新,互相呼应,互相激励,这一制度终将会落地生根。希望官员电视“晒房”、“晒配偶”、“晒子女”能成为当地政府的固定动作,也成为当地民众的收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