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河南息县没有按照法规编制和安排足额的五保预算,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违法,就该有人对此负责。
河南省息县一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等了3年未获得资格,近日,在村主任家申请五保时死亡。村主任表示,上级给村里的五保指标只有8个,前几年一直满员。记者调查发现,该县大量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人群,迟迟无法得到应有的供养资格。相关政府部门对此的解释是:五保户只能“死一个顶一个”。
冬日里听闻这样的事情,令人扼腕叹息。还有令人震惊的是,该县五保不仅是“死一个顶一个”,实际只有“四保”。刚死五保户的安葬费用,要由急于申请五保供养的人承担,这让那些本就生活没有着落的人情何以堪?
和城市低保制度一样,农村五保是现代国家社会保障体制的底线。因此,其不同于一般公益慈善行为的自愿性,而是对在农村生活的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无具备扶养能力的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年老、残疾以及未满16周岁的困难人群,设立的一种救助扶养制度。
于此而言,说五保“死一个顶一个”的行为没有人性,一点也不过分。当然,批评不应止步于悲愤情绪的宣泄。五保户“死一个顶一个”的情况,以及对困难群体帮扶不足的事情,也并非河南息县才有。有必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会出现五保户“死一个顶一个”的事情,以至于酿成悲剧。财力有限通常是最常见的理由,所以要按照资金总量进行所谓的指标控制。可五保户的数量是一种自然存在,岂是可以提前确定数量的,这个道理相关部门怎会不懂?
为了避免“应保不保”情况的发生,2006年3月,修订后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进行安排。条例还规定,农村最困难群体纳入中央财政供养。此后每年,中央财政都拨付了不等金额,以补助地方五保资金。不仅如此,省一级往往也同步配套补贴地方。而各地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也会支持地方五保及其他福利工作。
综上所述,如此多层次的资金配套,所谓财力有限以及其他任何理由,其实都是说不过去的。那么,不禁要追问,河南息县的预算制定可曾足额考虑和安排五保资金,上级政府拨付的五保补助资金又是否全额用于五保户身上?如果河南息县没有按照法规编制和安排足额的五保预算,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违法,就该有人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