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中国”)部分高管被查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了解,GSK中国此次共有4名高管被抓。外资药企的“四驾马车”同时被抓还是首次。这些高管涉嫌受贿,并用受贿所得再行贿政府官员和医生等,其中还有人涉嫌接受性贿赂,行贿“黑金”都转嫁到了药价。(《京华时报》7月15日)
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并不罕见,甚至已是公开的“潜规则”。国内的一些药企和医药代表贿赂成风并推高药价,类似新闻并不乏见。跨国药企在华行贿事件也时有发生,在GSK之前有强生、西门子、辉瑞等跨国药企曾卷入在华涉嫌行贿风波,辉瑞更是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门处以23亿美元的巨额罚款。然而涉嫌行贿的跨国药企却屡屡逃脱我国司法部门的惩罚,以至民间调侃称打击跨国药企在华犯罪还得依靠美国司法部门,这反衬出我国在打击跨国药企商业贿赂方面行动不力。此次GSK中国高管被抓及商业贿赂事件曝光,之所以成为业界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原因之一是人们期待能够借此机会肃清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乱象,将虚高药价的灰色成本剔除掉,同时也期望由此引发一场涤荡在华跨国公司腐败的反腐风暴。
据GSK中国高管粗略估算,打点各方“神仙”等运营成本占药价的20%—30%。医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向部分官员、行业协会和医生等大肆行贿,以打通药品流通环节,促进药品得到大范围推广销售。羊毛出在羊身上,贿赂成本均被叠加在药价里,让本来30元的药竟然能够卖到300元,最终买单者当然是患者。如此一来,看病难、看病贵当然无法避免。
事实上,不仅跨国药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国内药企也普遍有类似劣迹,以往国家也曾出手整顿,但没能从根本上肃清,且惩罚力度也不够,整治效果不明显。商业贿赂不仅破坏公平竞争,而且滋生贪污腐败,促使药企竞相比坏,使出各种卑劣手段牟利,而非将心思放在药品研发、提高质量上。因此,对于药企的商业贿赂行为,监管部门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管是跨国药企还是国内药企,都不能轻易放过。
在打击药企商业贿赂的时候,也应关注药价虚高的问题。从GSK中国商业贿赂案件即可看出,药价里面包含着很大比例的腐败成本,导致患者医疗费用过高,必须将其剔除掉,还原药品真实成本,将药价降到合理价位,让百姓得到实惠。当然,不仅要打击这种跨国公司的腐败,更要打击本地的受贿者,追究受贿官员、行业协会、医生的刑事责任,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