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2月15日电(黄雪玲)14日,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2016年起,福建省将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每年提高350元,确保到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方案》明确了福建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重点任务。
在政策衔接方面,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或分档补助办法发给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的家庭,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
在标准衔接标准方面,2016年起,福建省将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每年提高350元,鼓励农村低保标准较低的地方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到2020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定扶贫标准相衔接。
在对象衔接方面,进一步完善以家庭收入、财产为主要指标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体系,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扶贫标准且尚未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指标,精准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