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16福建政法新探索新经验系列报道之五
中新网福州1月10日电(林玲)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为今后五年福建发展的“主旋律、最强音”。为了更好贯彻党代会精神,福建省政法委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在2016年开展了对新经验新做法的实践与探索,“一把手”落实综治领导责任的福建实践便是经验之一。
自1999年以来,福建省市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都要签订《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历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任接着一任干,长期坚持并创新发展。多年来,福建省社会大局持续平稳,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2%以上,在中央综治考评中连续12年进入优秀省行列。
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想要更好的保一方稳定,就要从“一把手”开始落实责任,推动责任传导到底、到边。
实施综治“一把手”工程
2016年1月9日晚,尤权和于伟国代表省委、省政府,在福州与福建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一把手”签订2016年《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和《环保目标责任书》。
长期以来,福建省综治委主任、第一副主任始终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和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综治办主任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综治委委员由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每年年初,由省委书记、省长与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一对一”签订综治责任书,并同步向近200个省综治委成员单位、省直机关、中央驻闽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市、县(区)和乡镇(街道)逐级传导压实综治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层层签订(下达)综治责任书,以“一把手”的率先垂范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综治责任网。
除此之外,每年,省委书记、省长将亲自审定综治考核评价办法,省“两办”组织开展省市党政主要领导综治责任书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和考核评价,并在具体组织实施上,实行考评分组、量级竞赛。
实施综治与奖惩晋升挂钩
在签订2016年《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时,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表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责任书规定的职责任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及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这说明,平安建设已经与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治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把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把平安创建绩效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挂钩。
据悉,各级综治委相继建立了综治目标管理、述职报告、实绩档案以及五部委联席会议等制度,将执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同级全委会报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内容。
每年综治领导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记入综治实绩档案,报省委组织部存档。在平安创建绩效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挂钩方面,明确对考核评价为优秀等次和授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和单位,可参照文明单位、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出台激励政策并进行奖励。
用好用足督导问责手段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围绕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么问责、什么情况下问责,福建出台《福建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七种情形,包括辖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用好用足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七种责任督导追究的方式和程序,用真通报、真约谈、真督办、真问责解决以往一票否决权制应用难、落实难的问题。
同时,明确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或不作为、乱作为,参照领导干部责任督导和追究方式进行追责,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氛围。这些钢性问责措施,抓住了“牛鼻子”,极大推动了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