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25日电(记者郑良)据来自福建福清市法院的最新消息,去年以来,非法开设牙科诊所等非法行医案呈现多发态势,法官提醒公众在就诊时应提高警惕。
福清市法院近日一审宣判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8月起,陈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福清市高山镇经营牙科门诊从事诊疗活动。2009年9月、2011年12月,陈某先后两次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被福清市卫生局处以罚款,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012年9月,福清市卫生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陈某仍在其诊所内从事非法诊疗活动。2013年5月,陈某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福清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非法行医案件43件,其中涉嫌非法开设牙科诊所的有35件。据介绍,非法牙科诊所多分布在乡村、社区以及城乡结合部,非法牙科诊所大多设备简陋,在诊疗过程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存在较大的医疗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