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7月17日,湖南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永州市原正厅级干部邓荣卿提起公诉。
经查,邓荣卿自1999年以来,在担任双牌县委书记、永州市冷水滩区委书记和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为他人在项目建设、土地开发、人事安排等诸多事项中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提供帮助”,并谋取个人利益。
起诉书指控邓荣卿共计收受他人财物700余万元,另外还包括重达187克、价值数万元的金砖一块,以及价值人民币16000元的男士帝舵手表一块,指控的犯罪事实达21笔之多。其中包括在宋家洲水电站建设项目、冷水滩国人啤酒厂改扩建项目、潇湘饭店改制项目、威尼斯酒店扩建项目、冷水滩政府房产团购项目等项目建设、土地开发等方面以权谋私的犯罪行为,以及利用职权为他人调整工作岗位并谋利的犯罪行为等。
庭审过程中,邓荣卿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他自称别人给他送礼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而当公诉机关问及他巨额家庭财产的来源时,他又全都推脱到其妻唐红梅(另案处理)身上,声称家庭财产主要是唐红梅做生意挣的,具体的自己说不清楚。
为进一步查明该案证据的合法性,法庭还要求湘潭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出庭接受了法庭调查。这也是自新刑诉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来,湘潭检察机关首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庭上,两名反贪侦查人员接受了公诉方、辩护方及审判席三方关于侦查程序等方面的质证,就侦查过程和侦查措施在程序上的合法性进行了陈述。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