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违章建筑,可是怎么也拆不了,执法部门言辞闪烁,相关领导推诿扯皮,最近榆林靖边县群众反映,靖边县汽车站对面,公然修起13间违章建筑却没人管,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在榆林市靖边县汽车站对面,大大小小聚集了十几家小宾馆,这些小宾馆大多是二层小楼,由于地理位置靠近汽车站,宾馆的生意都挺不错,而群众给记者反映的违章建筑就是其中一家小宾馆,那么这栋建筑真的是违章建筑吗?记者首先来到靖边县住建局监察大队。
靖边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刘锋:“在没有取得合法的手续的时候,咱们认定它现在至少是个违章建筑。”
记者从靖边县住建局监察大队了解到,靖边县汽车站对面的小宾馆大多数占用的是附近村子的集体土地,在建设之前没有在住建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董先生:“现在一年多了,属于违建不?”
靖边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刘锋:“没有手续的事情我刚才已经给你表述了,凡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就属于违建,这是明确的。你要是非让拆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董先生:“我不但要拆,我还想追究责任?违建是怎么盖起的?为什么一年多拆不了?”
靖边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刘锋:“你们现在把这个问题极端化了,你们认为必须把这个拆掉以后,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可处以每亩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既然城建监察部门已经认定是违章建筑,那么处理起来就应该很简单,可是举报群众问到如何处理的时候,靖边县住建局局长的一番话,着实让人理解不了。
董先生:“违建你们管不?”
靖边县住建局局长田元:“违建我们管着了,但是不归我管,我不是管这个事的。”
董先生:“是不是你们管的范围?”
靖边县住建局局长田元:“是。”
董先生:“为什么管不了?”
靖边县住建局局长田元:“你说怎么?我管不了,你们就因为这么个事情一天来了找局长?我没有这个能力,我也没有这个义务,我是个局长,我是管大事的,红山路怎么管,车站怎么管,十字路口怎么管,我是管这种事的。”(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