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近日下拨就业专项资金103.8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增长。加上先前下拨的309.62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共下拨2013年就业专项资金413.46亿元,比2012年增长7%。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要努力增加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措施(7月16日《人民日报》)。
今年,是史上大学生最困难的就业季,中央财政累计下拨2013年就业专项资金413.46亿元,对几百万的莘莘学子而言,无疑是个大利好。可是,中央财政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被挪用、贪腐的新闻,却令我们对这笔413.46亿元就业专项资金心存疑虑:它们能被真正用在刀刃上吗?
其实,仅仅就业专项资金被挪用、贪腐的情况,在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有的数目还很巨大,教训深刻。湖南省审计厅对长沙、怀化、永州3市和浏阳、醴陵、汨罗、辰溪4县市,2008年至2009年间就业专项资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挤占挪用就业资金8633万元;虚报冒领就业资金200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支付使用就业资金8158万元!而新华社也曾披露过贵州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的系列窝案。
根据有关规定,就业专项资金可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名目可谓繁多。在那么多用途中,以什么样的铁腕手段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贪腐之手会不会染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设计能否最大限度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样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亟须给400亿就业专项资金设个牢固的安全网。
今年4月,安徽省人社厅发布新规,旨在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除了重申不准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不准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拆借就业专项资金等18项“不准”外,还规定其中从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子女不得在其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就业政策补贴直接相关的职业培训、职业中介等经营活动,或在其中担任高级职务,极其具有针对性。因为在以往的一些案例中,一些社保部门的官员借机“下海”,临时出资成立培训学校弄虚作假直接套取资金,或给亲属所在培训学校骗取职业培训补贴等,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当然,除了对从事和参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官员进行严密约束之外,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定期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在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正全面推进公开的语境下,各地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开支情况,也应该曝晒在阳光下,定期公开公示,接受民众的监督;而对那些胆敢染指就业专项资金的贪腐分子,当以严刑峻法惩戒之。使400多亿就业专项资金,真正能化解史上大学生最困难的就业季给年轻人带来的烦忧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