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基层干部中,以年龄为提拔前提的隐性“天花板”的存在,使得“30当官、40靠边、50赋闲”的说法颇为流行(据8月13日《人民日报》)。
“40多岁为什么就不能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了?50多岁为什么就不能当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了?为什么不能让他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基层干部的这些疑问,也正是笔者想问的。某些地方“唯年龄是举”一刀切,对年轻干部“降格以求”,不注意人选的基本素质,忽视了必要的岗位历练和履职经历。这样的“揠苗助长”,不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更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直观的感受,凡是一刀切都是不合理的,干部年轻化一刀切肯定不合理,而且更有可能是违反法律法规。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只有公务员法规定了年满18岁有资格当公务员,至于在选拔任用等其他方面都没有年龄上的规定。因此,某些地方选拔任用干部一刀切的做法涉嫌违法。
干部年轻化一刀切,是一种有意无意的懒政。有的是为了工作好操作,一刀切省去了很多麻烦;有的是怕不好平衡上下左右的关系,一刀切不得罪人。
干部年轻化一刀切,更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某些地方和机构出台规定只靠拍脑袋,只图自己省事,不看上面的政策,更将法律法规弃之一边。
我们更要警惕,干部年轻化一刀切,有可能成为某些“带病提拔”的幌子。找不到合适的年轻干部怎么办?为了完成任务,拿有问题的来凑,拿有裙带关系的来凑,还往往理直气壮,背后的潜规则就被掩盖起来。
国家提倡干部年轻化,不意味着提拔任用的每个干部都必须是年轻的,也不是说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在选拔干部时不该简单地以年龄划线,而应注重使用各个年龄段的干部,特别是应多用一些熟悉情况、经验丰富、口碑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于法于理,干部年轻化一刀切都应该叫停,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消除类似的“恶规”。
由此想到近来屡屡被质疑的“火箭提拔”,这类信息往往引发公众“拼爹”乃至买官卖官的猜想。而干部年轻化一刀切,也许是对“火箭提拔”的无意推动。
其实,对“火箭提拔”不该简单地否定,因为这其中有带病提拔,也有真正的破格提拔。人们质疑“火箭提拔”,其实质疑的是程序不透明。破格不出格,关键是要保证程序正义。对于干部任用上的社会质疑,问题不在于具体谁进入官职,而在于他们进入官职的程序。只有用公平、公开、透明、及时的实行行动来选拔任用干部,才能重拾公众的信任。更为重要的是,应科学构建起一整套包括提名、考核、监督等环环相扣的干部选用制度和机制,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使干部提拔任用“靠制度选人”而非“靠人选人”。(姜洪/正义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