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查出利用国家“托市粮”收购政策,以空买空卖“转圈粮”28亿斤,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粮食资金等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8月17日中国广播网)。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集体腐败案,触目惊心。比如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外逃;比如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受贿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6万余元等等。这些本该严守粮库、保证粮食安全的公职人员,倒卖粮食,监守自盗,收受贿赂,上下其手,违法违规,腐败堕落,让人发指。
110名“硕鼠”将国家粮库当成了自家米仓,随意空买空卖,甚至将库存粮卖出之后,尽数收入个人腰包,如此“偷吃”之举,可谓害国害民。一者,“硕鼠”们吃掉了库粮,无异于吃掉了人民的口粮。库存粮食被倒卖出现空虚,万一发生自然灾害等,老百姓需要库粮之时,其后果不堪设想。二者,“硕鼠”们也吃掉了自身良知、党性原则,暴露了权力意识凌驾于法律意识之上的腐败通病。身为公职人员,粮库管理者,不思奉公守法、尽责守职,却违背良心、背离党性、无视和玷污法律,将服务于人民的权力变成了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愧对于天地,悖逆于情理,既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信任,也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三者,“硕鼠”们吃掉的不仅是粮食安全,同时还有国家安全。食为民之天,粮为国之本。粮食安全就是国家安全。粮库工作人员,本是粮食安全的“守门人”,违背良知,违反法律,粮食安全自然无法保障,其根本就是在危害社会安全,挖国家安全的墙角。
人们对“硕鼠”的痛恨之情,罄竹难书。但愤恨与谴责,甚至判刑与枪毙却都代替不了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本该固若金汤的粮库安全,如此不堪一击,“硕鼠”出没?个人良知、道德、党性、原则、法律意识低下固然是其中原因。但事实早已经证明了,尽职守责不能完全靠个人自律,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才是最根本的保障。
那么问题的关键就暴露出来了,在中储粮河南多个分公司,在中储粮系统运营管理中,到底存在着多大的漏洞?先是火灾烧粮,再是“硕鼠”吃粮,下一个会是什么?或者说,还有多少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式的火灾隐患在威胁着粮食的安全,还有多少个中储粮河南多个分公司式的“硕鼠”,在吃着人民的信任,挖着国家安全的墙角?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尽快汲取教训,“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