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市先后有两名官员辞去公职,加盟企业。对此笔者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公务员也不例外。当事人决定放弃现有职位,选择到企业去开创新的天地,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笔者在高校举办职业生涯规划的讲座时,经常会有同学问到“什么是理想的工作”。笔者的回答是:“理想的工作就是做喜欢的事情。”笔者乐见曾经的官员找到合适的岗位。是金子在哪里都会闪光,有能力的人无论是当公务员还是在企业,都能实现人生价值,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阶段公务员队伍集聚了大批优秀人才,部分官员弃政从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对人才的渴求。公务员“下海”,既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自身特长,也有利于企业调整、丰富自己的人才结构。而且部分在政府部门获得较高职位的官员“跳槽”到企业工作,还能够对当前依然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起到不断触动的作用。应把官员“跳槽”视为正常的人才流动,唯有如此双向流动,才能促进政府和企业的人才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公务员管理应积极引入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同时做好相关制度安排。作为组织,应在公务员任职培训中加入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并在现有的行政职务升职基础上,为公务员提供更多的成长渠道。作为个人,公务员需要对自己的未来有所规划,认识到领导职务是稀缺资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处级、厅级乃至更高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以往的公务员工作比较稳定,生活也有保障。然而近年来随着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稳步推行,“一杯茶、一张报”的公务员生活已成为明日黄花,官员因为领导责任、连带责任被免职、辞退甚至开除的事时有发生。公务员的工作压力日渐增大,部分人感到自己不适合从政,或认为当公务员职业风险较大而选择离开,这些都属于正常的人才流动。
但我们应加强政企人才流动中的制度建设,防止官员任职期间利用公共资源暗中帮助某些企业,而相关企业通过让官员到企业任职作为回报等损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发生。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必要时应按照规定接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