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让人感兴趣的,是拆违行动中的安保的人数。该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大型拆违行动,出动的安保人员都在100人以上,中小型拆违行动,也要出动二三十名安保人员。你想想,在拆违现场,聚集着一列列或一圈圈身穿制服的保安,可能还人手一件保安武器,能不霸气、威武吗?而其职能竟然不是“打架”,甚至连“助威”也不是,难不成是专门请他们来“挨打”、“挨骂”的?花费56万元只是请了身穿保安服的稻草人?
这样的阵势,与其说是展示行为“艺术”,不如说是展现慑人“武术”。老百姓看到的,分明是一支保安“部队”,或是保安“雇佣军”。每到拆违时,“兵”临房下,让被拆百姓如临大敌,又有几人会不两股战战,俯首屈服?
执法权不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工程,不能分包,不能转手倒卖。城管的权力是有边界的。若说其职能本是城市的守护者,那它也没权力再进一步扩张自身的权力,再去聘请社会组织人员来保护自己。请无资格参与执法的社会人员为自己分劳分忧,乃至充当不当执法的替罪羊,其结果是真正的执法人员成了“老爷”,出了事逃避责任不说,浪费了纳税人的税金不说,其不断扩张的“威势”,必然造成社会的恐怖局面,谁会不害怕齐刷刷站在自己门口的“雇佣军”呢?
而这样的威权慑服,只会加剧权力关系结构内部的裂缝一点点张开、一点点扩大。换言之,这样“敌对”阵势下的“屈服”,只会增加民众对权力的不信任。其结果是,要么被威慑而表面服从,要么激发出更大的冲突。城管请保安,可能保不了安,倒像是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