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募捐”行为,地铁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在地铁车厢内募集善款的方式是一种“变相乞讨”,请市民不要轻信。打着爱心的旗号,以“募捐”的形式乞讨,这种乞讨手段真是太高明了,它利用人们的慈善心理,轻而易举地骗取了人们的信任,当然,也骗取了人们的钱财。
众所周知,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为了活着,首先得给自己找口饭吃,所以,乞讨并不可恨,甚至也不丢人。对于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生活者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谋生技能,又找不到工作,只能选择以乞讨为生,这是迫不得已,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社会应该予以理解和宽容。
乞讨者有生存的权利,也有乞讨的权利,只要他们没有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对于乞讨者,你可以无视,但是,你不能鄙视。然而,如果乞讨者为了乞讨不择手段,比如强行拦住路人乞讨,使用侮辱性语言甚至暴力乞讨,那么,对于这类乞讨者,就应该加以管理。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不是乞讨这么简单,而是涉嫌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和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而打着爱心旗号,用“募捐”这种手段乞讨,则涉嫌侵权诈骗,一是侵犯了被冒用慈善组织的权利,损害了其声誉,二是欺骗了公众的爱心,打着“募捐”旗号乞讨实则是诈骗,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如果“募捐”数额巨大,则可能会构成犯罪,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