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媒体报道,该省孟津县一座原本应该建12层的楼房却建了19层,严重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也因此导致12层以上的业主,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当地规划局回应称该建筑违规,开发商却称“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会有办法解决”。
从报道的细节看,尚不能确定,加盖的楼层到底是谁的主意。开发商虽然说“房屋在建时,上面领导下来看到我们这个楼盘时说‘这个楼还可以再盖高一点’,这是在县里开会研究同意后才加高的”。但这毕竟只是一家之言。因此,首先应该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媒体已经将这个事情报道了出来,相关部门自然应该有所回应,要辨清事情真相应该不难。
如果事情确实如开发商所言,“这是县里商量过的”,那到底是哪些领导商量的?对此,恐怕不能回避和掩盖。谁做的决定,谁导致了违章建筑的发生,谁就应该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惩戒。
事情的真相或许很复杂。因为从常识出发,违规加盖楼层,意味着开发商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开发商所言“县里商量过的”,可能也只是真相的一部分——为什么要这么商量才是关键,这么商量可以得到什么回报,也是公众所关心的。因为这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违规盖楼,而是可能的权力腐败和寻租,事关公共利益。若真是如此,哪些领导商量的更应该刨根问底,将其揪出来。
或许,拔高楼层的真相很简单。只是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多利益,私自这么做。如此,开发商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即便如此,不免也要追问一句,该楼房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的监管至少存在疏忽。特别是开发商是如何将房子卖出去的,有必要问个究竟。理论上没有预售证是不允许销售的。难道只是购房者马虎,没有在意这些拔高的房子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证?
还值得一说的是,该楼房建成之后的验收环节是否通过了?如果相关部门当时就发现了问题,拖延至今却迟迟不解决,又是为什么?
不排除还有更幽默的可能:河南孟津县领导好大喜功、好高骛远,喜欢高楼大厦,因此让开发商往高里盖。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在一些城市确实发生过,甚至导致最后房子没钱盖下去烂尾的情况发生。
不管是怎么回事,责任人是谁必须追问。同时,不少业主已经购买了12层以上的房屋。业主花钱买房子掏的是真金白银,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思考采取何种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至于是拆除违章建筑部分、退还购房款,并进行一定补偿,还是开绿灯办理房产证,可以在尊重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决定。但无论采取哪种解决办法,相关责任人都应该受到惩戒。